湿热病之“变局”

三、湿热病之“变局”

湿热病之“变局”指“正局”以外的其他证候。《湿热病篇》论及的“变局”以少阳热郁和厥阴风火最为典型。究其原因与湿热邪气易阻滞气血导致“气钝血滞”的病理特征有关。

1.湿热郁遏相火是出现少阳热郁的关键 考察《湿热病篇》的少阳证主要以呕恶和寒热往来为主,分别列在第1、第8、第15、第16、第27条。薛生白认为“病在二经(指太阴、阳明经)之表,多兼少阳三焦”,而形成少阳热郁的关键在于“盖太阴湿化,三焦火化……若湿热一合,则身体中少火悉化为壮火,而三焦相火未有不起而为疟哉”。据此可见,湿热郁遏游行于少阳三焦的相火是出现少阳热郁的关键,其中呕恶和寒热往来是少阳热郁的代表证候。

2.肝肾素虚、火气郁闭是出现厥阴风火的前提 痉厥证被薛生白视为厥阴风火的典型证候,分别列在第1、第4、第5、第7、第23、第34条。“风火闭郁”是引发厥证的要点之一,如薛生白谓:“盖痉证风火闭郁,郁则邪势愈甚,不免逼乱神明,故多厥。”肝肾素虚是引发痉厥的要点之二,如薛生白谓:“若肝肾素优,并无里热者,火热安能招引肝风也。”因此,可以认为肝肾素虚、火气郁闭是出现厥阴风火的前提,而郁闭气血的病理因素即为湿热。

《湿热病篇》第4条历来受到医家关注。有质疑药不投病者,比如王孟英就认为“地龙殊可不必,加以羚羊、竹茹、桑枝等亦可”,加重了原方平镇肝气的作用。也有高度评价并于临床中广泛使用此条者,比如李士懋以“舌红苔黄腻,脉濡数”为诊断要点,将《湿热病篇》第4条用于治疗内科常见的肢体酸沉、疼痛、麻木、憋胀、肿胀、痉挛、抽搐、转筋、僵硬、萎缩、歪斜等症,取得良好效果。笔者认为第4条是薛生白治疗湿热病早期发痉(“三四日即口噤”)的证治,而引起湿热病早期出现痉厥的原因在于湿热困阻经络气血,故“选用地龙、诸藤,欲其宣通脉络耳”,“厥证用辛,开泄胸中无形之邪也”,湿宣热透,痉厥自止。若湿热病进一步发展,湿热化火,燔灼肝经耗伤真阴后出现痉厥之证,则需使用重剂平肝潜阳之品,如《湿热病篇》第5、第7条所示,此非辛泄之品所能及也。因此,湿热痉厥的早期治疗以辛凉泄热为主,中后期的治疗则以咸寒清热为主,二者治则相反若是,但确是病情所需。这属于湿热所致的痉厥的特有病理特征。(https://www.daowen.com)

3.病在太阳是湿热邪从表伤的少见形式 湿热之邪是薛生白研究的对象。薛氏认为湿热邪气多从口鼻而入,阳明主燥,太阴主湿,故早期以阳明、太阴经证为主。但也有部分湿热邪气(特别是湿邪)可从太阳之表伤(“从表伤者,十之一二”),这种湿邪入侵的途径以暑月伤寒最为多见,如第40、第45条,属于湿热病的类证。

值得提出的是《湿热病篇》第2条和第3条。第2条(“湿热证,恶寒无汗,身重头痛,湿在表分”)名为阴湿伤表,实为湿热受自口鼻之阳明之表,湿重遏制阳气的证候。第2条所列的方药仅可暂用,一旦寒解热透,湿邪化热,汗出不恶寒则需要改弦易辙,另立新法,比如第3条所示。第3条(“湿热证,恶寒发热,身重关节疼,湿在肌肉,不为汗解”)较第2条病位略深,而且热邪渐盛。这种情况不但要辛凉解表,更要重用清利湿热之品,“不欲湿邪之郁热上蒸,而欲湿邪之淡渗下走耳”。因此,第2条和第3条所示的并非病在太阳的湿热证,而是病在阳明、太阴之表的湿热证,与暑月寒湿证截然不同。

4.病入少阴有寒热两端 湿热病久也可进入少阴一途,有热化和寒化两端。薛生白在第24条展示了湿热证,10余日后出现的少阴热证(“下利咽痛,口渴心烦”),第25条展示了湿热证从阴化寒,“湿中少阴之阳”的少阴寒证(“身冷脉细,汗泄胸痞”)。毕竟湿热邪气与风寒不同,更易于郁阻气血、从阳化热,故较少出现单纯的少阴证,薛生白论述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