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导言

我们大多数人都喜欢读伟人生活的故事。当一位政治家退休后,他要写自己的回忆录。政治学家也是如此。各家报纸都刊登这些回忆录,它们善于发现这些回忆录是否披露了秘密事件,它们还喜欢看到是否有令人心动的个人经验之谈。

在这一篇中,我要讲讲几位伟大的法律改革家的故事。你们将看到,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依靠了解释的力量——不是通过写就是通过讲。通过对法律的解释,你就能为改革法律铺平道路。你必须指出法律的不足——这样做便为填补不足铺平了道路。你们还会看到,风格——写作的风格、讲演的风格和作出判决的风格——起着很重要作用。因此在某些章节中,我举几个有关这几个人风格的例子。你们还会看到,有时在他们想使法律更公正或更合理的时候,他们就会受到和他们同时代的一些人的批评:爱德华·科克爵士[1](和他同时代的人都知道他叫科克勋爵)与曼斯菲尔德勋爵[2]就是如此。因此,改革家对批评必须敏感,但不能过度敏感,以致失去勇气。否则,便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当然我不可能写很多人,因此我只写了分属几个不同世纪的五个人。(https://www.daowen.com)

[1]爱德华·科克爵士(Sir Edward Coke,1552~1643),英国法官、法学家。1594年由伊丽莎白一世任命为检察总长。1606年又由詹姆士一世任命为普通法院首席法官。其主要著作有《法理》一书。——译注

[2]曼斯菲尔德勋爵(Lord Mansfield,1705~1793),英国著名法官,曾任检察总长和王座法院首席法官。——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