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卖官鬻爵
2026年02月21日
二、卖官鬻爵
荣誉的授予是权力的一个来源——一个可被误用的来源。在劳合·乔治[3]时代,据说官衔和官阶是可以买卖的(为政党基金募捐),这是一种备受谴责的滥用。
恩赐官职也是如此。它也可以被误用。许多事件说明了这点。18世纪初,当麦克尔斯菲尔德勋爵打算任命一个新的大法官为法院书记官的时候,一个求职者送上五千英镑。回答是:“畿尼是漂亮的”。于是他付了五千畿尼,得到了这个职位。后来麦克尔斯菲尔德被革了职。
我年轻时,有个臭名昭著的案件。柏金森上校向一个被称为救护学会的受人尊敬的慈善团体捐了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他收到了该会会长——克里斯特安公主的一封感谢信。该会秘书曾答应封柏金森上校为爵士,但会长一无所知。当他没有得到这个爵位时,他控告了该会,要求拿回他的钱。他失败了。法院认为许诺封爵(作为对捐款的报酬)与公共政策是矛盾的,因此承诺无效。不久,通过了一项法令,防止滥用授予荣誉的权力。法令规定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
这种特殊形式的滥用权力就此结束了。然而,授予荣誉——或任命官职——的权力还有可能被误用。凡有这种权力的人都应该审慎地行使这种权力。如果被任命者被证明是不合格的,如果他玷污了授予他的荣誉,那么整个制度以及任命他的人就会失去信任。(https://www.daowen.com)
[1]麦克尔斯菲尔德(Macclesfield,1666~1732),即托马斯·帕克(Thomas Parker)。英国著名律师、法官。曾任王座法院院长。——译注
[2]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第4幕第3场。
[3]劳合·乔治(David Lloyd George,1863~1945),英国政治家、自由党领袖。1916~1922年任英国首相。——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