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拉斯堡法院对我们国会的影响

二、斯特拉斯堡法院对我们国会的影响

你们还会记得,在“瑟利德米案”(“星期日泰晤士报诉联合王国案”[1])中,斯特拉斯堡的欧洲法院认为英国法院对《泰晤士报》发布禁制令是错误的。英国违反了自由表达意见这项基本人权。英国违背了公约的第十条。

该案的结局是这样的:《泰晤士报》要求赔偿损失,英国政府不同意,他们认为,欧洲法院只是以十一票对九票的微弱多数判定他们是错误的。

欧洲法院驳斥了英国政府的反对理由。他们以十三票对三票的多数通过决议,命令英国政府付《泰晤士报》22626.78英镑的损失费。(https://www.daowen.com)

以下是接着发生的事情,国会已经通过《1981年蔑视法庭法》。我不怀疑,这是受斯特拉斯堡欧洲法院的影响的结果。但是他们也援引了高等法官菲利莫尔(Phillimore)主持的委员会的报告。国会已经废除了上议院对“瑟利德米案”的判决。关于“预决诉讼”的试验已经过去了。试验只是看看是否妨碍了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