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僭君引起的麻烦

一、老僭君引起的麻烦

星宫法院被撤销后,普通法法院接管了诽谤案件的审判权。17世纪末的首席法官霍尔特(Holt)规定了一些原则,特别是在有关伤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中使这些原则一直延续了下来。他处理过一起关于王位争论的重要案件。谁该当国王?是新的威廉三世还是老僭君?据说当时如果一个人拥护老僭君,反对新的国王,就是诽谤。“克鲁普诉蒂尔尼案”[1]就是这样。你们大概记得,当詹姆斯二世将要离去时,他的王后玛丽和他们的幼儿詹姆斯被送到了法国。这个幼儿就是威尔士王子(后来被称为老僭君,以区别于他的儿子邦尼王子即小僭君)。1693年我们与法国打了一场战争。当时举行了一次国会选举。一名候选人控告另一名候选人说了下面一些拥护老僭君的话:

“除非海峡那边的那位年轻绅士复位,依我看同法国的战争是不会结束的。”

没有提到詹姆斯的儿子的名字。能以间接诽谤罪起诉他吗?原告在其辩诉中辩解说“海峡那边的年轻绅士”指的就是威尔士王子。首席法官霍尔特认为对这些话可以间接诽谤罪起诉。事实上他在判决中确实是这样做的,这个判决表明了和今天一样的法律。他说:(https://www.daowen.com)

“对于恶意中伤的问题没有必要使之成为诽谤罪。只要被告引起外界对原告怀有恶感,或使人们觉得他卑鄙可笑,就足够了;例如,一个丈夫由于被说成是‘骑马的斯开明顿’而提出起诉,法院认定起诉成立,因为这样说使得他显得可笑,并出了他的丑。每个人都知道‘海峡那边的年轻绅士’指的是谁;如果说错了,被告可以在诉讼中辩解,但并不能在诉状中辩解。”

即使今天,还有些人在为女王干杯之后还嘟嘟哝哝地说着“海峡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