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庭律师的意见获胜
这是每天都要碰到的事情。一个人去找律师,说他要对另一个人的造谣或人身伤害提出起诉。他的陈述听起来较真实。有时他可以提出一个证据,有时提不出。他没有钱,但是想得到法律援助。诉状律师(或可能是他的办事员)觉得他必须接受这个人关于这件事的陈述。这个人毕竟是他的委托人。如果他认可了,那么这个人就有了案由。[3]诉状律师(多半是办事员)把案子交给出庭律师。出庭律师以书面材料提出——如果是认可的陈述——他有正当的诉因,地方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建议给予法律援助。实际上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