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译后记
本书付梓之前,我觉得有必要交代几件事,作为译后记。
本书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已故教授龚祥瑞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组织翻译的。当时他请张文镇同志翻译本书。译稿出来后,龚先生又委托我做全书的校改、润色和注释工作。我完成这一工作后,龚先生又抽看了几篇,并提出一些意见。我按照龚先生的意见作了一些修改。至此,译稿已经定稿,可以出版了。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译稿经几个人之手,辗转几家出版社,迟迟未能出版,且拖延时间之长,令人难以想象。以后,我经龚先生追回了译稿,可是译稿不知被什么人改得一塌糊涂,且丢失了近百页译文。这时已是90年代初了,因版权问题,一直未能出版。这次法律出版社从英国巴特沃斯出版公司(Butterworths)购得版权,本书终于得以出版。我想,这也许是对龚先生在天之灵的一个最好安慰。
书前的“丹宁勋爵和他的法学思想——代中译本前言”是在龚先生生前指导下由我写的一篇文章“丹宁和他的法学思想”(载《浙江学刊》1986年第6期)的基础上扩充改写的;当时所用的资料是龚先生提供的。在这次扩充改写中,我又利用和参考了龚先生生前的最后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法津与正义——读丹宁法官的判决书和他的著作“(载《比较法研究》1997年第1期)。我把它作为我对龚先生的怀念。因为这里面包含着龚先生的心血。
这次由我补译了遗失的译稿,并根据英国巴特沃斯出版公司1994年印刷本对全书做了一次较为仔细的校订。对书中引用的莎士比亚、狄更斯、培根等人的作品,我基本采用了国内现有的中译本,只是根据原文对个别译文作了少许改动。在此向这些译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目前还没有中译本或未查出的引文,译者只是尝试性地译出其意,其中的神韵,实在是译者能力所不能逮的。敬请专家批评指正,并恳请读者原谅。另外,为了方便非法律界读者阅读,译者根据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1980)《牛津法律指南》)和《牛津法律词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等较权威的资料对一些法律专有名词和历史人物加了注解,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https://www.daowen.com)
最后感谢法律出版社朱宁女士。她提供的资料和对译文质量的严格要求使本书增色不少。至于本书可能出现的疏漏,则完全由我负责。诚恳希望专家和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刘庸安
1998年12月
于德外新风南里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