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有约束力吗?
2026年02月21日
一、它们有约束力吗?
根据我们宪法的一项惯例,除少数例外,首相有权建议国王授予某人以某种荣誉。当人们建议向在政治上有所贡献的人授予荣誉时,有一个由三名枢密院顾问官组成的委员会向首相提出报告,[1]但首相不一定接受他们的建议。许多荣誉是由于别的原因授予的。
需要提及的一项特殊权力就是关于贵族的荣誉,因为有了这种荣誉,就有了在立法机关的席位,而且对国家事务就有了重要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有些人建议,国王可以拒绝接受提名。但这一建议是很值得怀疑的。这会使君王走上政治舞台。而这正是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所要避免的。
还有另一种惯例,根据这项惯例,准备辞职的首相可提出他所希望应该获得荣誉的人选。他是通过继任首相来做这件事的。这里可能出现一个问题,即能否拒绝这种提名?就我所知,没有继任首相必须遵从的惯例。(https://www.daowen.com)
首相的所有这些权力都不包括在成文法[2]内。据说这些权力很大,甚至成了我们宪法的组成部分。但是我要问个问题:假如一位未来的首相误用或滥用权力,怎么办?假如他想封一千名新贵族,而下一步又要宣布废除贵族,怎么办?这不是违背宪法吗?法院不该加以制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