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生的日记
2026年02月21日
二、
医生的日记
在上述案件中,大法官引用了“怀亚特诉威尔逊案”。[2]该案是1820年当乔治三世刚去世时提交法庭的。埃尔顿勋爵(Lord Eldon)说:
“如果已故国王的某位医生保留了一本记载着他所听到或见到的关于国王私生活的日记,那么在国王逝去后,本庭将不允许他印刷或出版他的日记。”
这个意见极为重要。这是我所知道的关于区别私生活权利和保密权利的第一个例子。国王并没有向这位医生提供任何秘密。但是这位医生出版日记就会侵犯国王私生活的权利。你们还记得,乔治三世是丢了脑袋的。假设这位医生在他的日记里写了这样的内容:“国王就像寓言中的皇帝那样一丝不挂地走进花园”,并想把它发表。我相信埃尔顿勋爵是会禁止出版商出版这本日记的。如果拿现在的例子来说,假设一个摄影师用长镜头拍下了一位知名人物在花园里和一个不是他妻子的女人亲昵的照片,肯定会有人发布制止出版的禁制令,就我所知,禁制令的唯一理由就是侵犯了私生活。
1982年2月出现了一起案子。这个案子是几家报纸刊登了威尔士王妃在假日里身穿三点式游泳衣的照片,而且当时人人都知道她怀孕了。这是对私生活的露骨侵犯。后来报社向王妃道了歉,但发表照片确实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