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法令的影响
2026年02月21日
六、1981年法令的影响
《1981年蔑视法庭罪法》一定受到调查各种案件的新闻记者的欢迎。该法令确认了上诉法院关于“瑟利德米案”的审理,它限定了对诉讼呈活跃状态的案件的责任,所谓活跃状态是指案件提交到高等法院之后的那段时间。该法令也确认了上诉法院对“普利莫道斯案”的判决,即仅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才可判蔑视法庭罪。
“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执法造成严重威胁或造成偏见和妨碍。”
我想象不出在高等法院当一位法官独自审判民事案件时,会由于新闻媒介的宣传而受到妨碍或造成偏见。因此将来报社或电视广播公司不用担忧会犯蔑视法庭罪。他们可以自由讨论在审理中案件的论点或对论点随意做出评论。但不得有意干预审判;而且还必须避免泄密或妨碍私人生活。
[1](1981年)2WLR 848。
[2]瑟利德米(Thaldomide)是1961年发明的镇静安眠药品,在欧洲曾广泛使用。后发现孕妇早期服用此药会引起胎儿先天四肢畸型。——译注
[3](1967年)1 Ch 302。
[4](1980年)3 WLR 774。
[5](1972年)Cmnd 5012,第298页。
[6]在一件类似的案子中,上诉法院的确拒绝发布禁制令。这个案件是“太阳印刷公司诉威斯敏斯特出版有限公司案”(1982年2月)(但未提出报告)。(https://www.daowen.com)
[7](1980年)3 WLR 109 at 119。
[8](1981年)2 WLR 848 at 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