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代没有保险

六、旧时代没有 保险

法律形成的时候,很少有司机担心第三者要求赔偿而去保险。当时还没有强迫保险。一个受伤害的人必须自己负担要求赔偿起诉的费用,除非被告“值得一击”,他就不会起诉。这就是为什么19世纪的大部分案件都是控告铁路公司的,因为铁路公司有充裕的财力支付赔偿。

如果被告不是铁路公司而是个体经营者或小公司,那么即使他们保了责任险,也没有人告诉陪审团被告是保了险的。这是被禁止的事情。人们认为这会使陪审团受同情心的影响而对原告作出有利的裁决或判给原告过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