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在对“年龄损失”予以赔偿了
这一判例沿用了18年之久,但后来出现了“皮克特诉英国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案”。[2]皮克特先生51岁,身体结实,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他在铁路部门工作,制造客车。他的工作要接触石棉灰尘。1974年他51岁时由于灰尘污染生了病,56岁时死了。在他生病的过程中,他提出起诉并得到了判决。上议院认为在此案件中应该判给他“年龄损失”赔偿,因为在56岁到65岁这段时间内,如果他不生病的话,他还可以继续工作。上议院不赞成对“奥利弗诉阿希曼案”的判决。对皮克特案的判决从道义上讲是合理的,因为寡妇和孩子没有权利根据《死亡事故法》提出赔偿的要求。因此只有赔偿在他“失去的年龄”期间应得的收入才是正确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