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陪审员名单

二、陪审员名单

以前陪审团名单是由郡司法官从有资格当陪审员的人中确定的。我在艾丽丝·莱尔审判中已经提到过陪审团的问题:

“因为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重要的案件,高等法院院长命令郡司法官注意陪审团应由这个郡品质最优秀的人组成。”

我还讲过曼斯菲尔德勋爵在几乎所有的商事案件中是如何选择他自己的特别陪审员的。(https://www.daowen.com)

在我同陪审团一起审案的日子里,郡司法官一般都是采取一些办法谨慎地选择陪审员。我记得我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审理过一个时间拖得很长的案子——一个关于“黑市”的复杂案件。在这个案件中,陪审团是由银行职员、保险公司职员及其他市民组成的。他们在核查证据时很有办法。他们得到了一些账目并对其进行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