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输入公平原则
曼斯菲尔德勋爵的另一个成就是把公平和良心的原则输入我们法律的固定公式之中。然而由于他模仿的程度,他受到了许多批评。人们批评他过多地把罗马法引入我们的司法之中,而且还指责他超越了公平和法律之间的界限。朱尼厄斯(Junius)——这是一个作家的假名——曾这样说过他:
“你总是采用你自己的那些不确定的公平和真正合理的概念,而不是采用常常决定法庭判决的那些明确的规则。”[8]
雷德斯代尔勋爵(Lord Redesdale)是这样说他的:(https://www.daowen.com)
“曼斯菲尔德勋爵在他的思想中所形成的偏见是由于他熟悉苏格兰法律,在那里法律和公平是由相同的法院来掌握的,而且那里的法院没有我们这里存在的区别。[9]……曼斯菲尔德勋爵似乎认为努力使普通法法院拥有衡平法所赋予的权力会表明一种自由的情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