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即将解决
这种正确消息的特权问题需要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解决。但是这种特权会对报纸或电视广播事业者提供新的和重要的保护。回顾一下三头小猪案。拍卖人所提出的警告(以及电视人的描述)都是他们“关于公共利益问题的正确消息”。他们应该通过限定特权受到保护。在他们不怀恶意时不应该负有责任。
我很想看到这种原则的出现:如果报纸或电视台从可靠而负责的来源收到或采访到正确消息,而又是公众应该知道的有关公共利益的消息,那么他们就有特权把它发表出来。在没有恶意的时候,他们不应负有责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