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关于法律改革的演讲

三、他关于法律改革的演讲

以下我要谈到他关于法律改革的著名演讲。那是1828年他在下议院的时候。那次他讲了大约六个小时,在演讲中他曾吃了些橘子来振作精神——我猜他还喝了点儿葡萄酒。他一定是事先作了详细的提纲。他讲到了法理学的各个领域以及各种法院,从刑事法院到教会法院,从上议院到商事法院。他指出一些缺陷并提出了补救办法。他以最雄辩的口才称颂法律改革。他请求国会予以帮助:

“立法者承担着最好的和最伟大的工作。在我们面前的路是清楚的;参加这项竞赛是光荣的。你们有力量使自己流芳百世。”

然后,他用当时最伟大的勇士拿破仑作了个比较,拿破仑法典[6]是大部分欧洲法律的基础。布鲁汉姆说:

“拿破仑可以喊出他那难忘的豪言壮语:‘我将同我手中的法典一起万古留名!’你们在战场上已经征服了他;现在要在神圣的和平艺术上与他抗争!你们曾用武力打败过他,现在你们应作为立法者超越他!”(https://www.daowen.com)

最后,布鲁汉姆讲了一段人们经常引用的话:

“奥古斯都[7]曾自豪地说过……他发现的是砖砌成的罗马,而留下的却是大理石的罗马……但如果这位皇帝能自豪地说,他发现法律时很少有人问津,而他离开时法律却已经相当普及;发现时,它只是一本没有裁开的书,离开时它已为大家所熟读;发现时,它只是富人的遗产,离开时它已为穷人所分享;发现时,它是有行会和压迫这两面利刃的剑,而离开时它已成为公正的化身,是无辜的人们的护身符,那该有多么伟大啊!”

这个演讲在我国历史上开始了法律改革的最重要时代。皇家调查委员会成立了,国会的法令通过了。为了使法律适应工业革命的时代,人们对它进行了许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