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睡美人”
痛苦、苦恼和生活享受方面的损失是最难处理的事情。过去当陪审团判定赔偿损失时——当时没有分成单独的项目——这一项是包括在整个项目当中的,就像鲸鱼肚子里的乔纳一样,当你看见鲸鱼的时候,你就看不见乔纳是否在里面了。[1]但是法官们常常告诉陪审团要注意到这一点。在“菲利普斯诉伦敦和西南铁路公司案”[2]中,一名外科医生在两列火车相撞中受了重伤,法官菲尔德(Field)先生说:
“你们必须考虑到伤害赔偿的分类项目首先是关于他的痛苦和苦恼这一项。这当然是你们必须注意的问题,因为这是需要得到赔偿的项目,如果一位精力充沛的健康人在他(她)正当年时遭到了不幸,变成一名无力照顾自己、无法享受生活的人,而且可能很快就要死去,那么陪审团应该对这一事件予以考虑,应对他因此而面临的种种不便及在生活享受方面的损失予以公平的补偿,当然这种补偿不应是过分的或报复性的。”
这是一段很精彩的话。说这段话时医学尚不发达。这段话中的差不多每一个字都适用于名为“睡美人”的案件,即“怀斯诉凯案”。[3]沃朗尼卡斯是一位迷人的姑娘,20岁,精力充沛,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享受着舒适的生活。她已订了婚,前途似锦。后来有一次她乘她哥哥驾驶的汽车出去旅行,她坐的车与司机约翰·凯开的带篷卡车相撞。她的大脑严重损伤。她失去了知觉,至今还昏迷不醒。她被送进了莱克利福医院,经过外科手术,使用现代的医药和精心护理,终于保住了生命。她继续活了许多年。她的父亲作为她的监护人提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审判时她没有知觉,一直到死都不省人事。对她的痛苦和灾难以及享受生活的损失,该如何赔偿呢?(https://www.daowen.com)
法庭判给她15,000英镑。以前的赔偿从没有像这次一样在法官中间引起这样大的分歧。上议院在一个类似的案件即“韦斯特父子有限公司诉谢泼德案”[4]中,充分讨论了这个问题。两位当代最伟大的法官瑞德勋爵(Lord Reid)和德夫林勋爵判给的赔偿费很少。其他人则确定判给15,000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