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虑当事人的贫困

三、不考虑当事人的贫困

如果在办案中不考虑当事人的贫困,就会使人把当事人看成有足够支付能力的人。这一点在“关于萨克斯顿死亡案”[1]中得到了证明,在该案中,有一个文件是否是真实的问题。该案原告得到了法律援助。他们说文件是伪造的。虽然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它是伪造的,但是他们要求一名很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检验,并且拒绝把这份报告拿给未得到法律援助的被告看。我说:

“在被告看来,原告能由国家出钱进行诉讼,甚至包括请一名笔迹鉴别专家做高水平科学鉴别试验的费用,而且还不把结果给被告看,这似乎非常苛刻。因为这意味着被告为了和原告打官司,必须花很多钱请他们自己的字迹鉴别专家作高水平科学鉴别试验,而且他们几乎不可能或完全没有机会从已经得到法律援助的对手那里得到补偿。(https://www.daowen.com)

可是立法机关告诉我们不能考虑这方面的情况。法院不能考虑当事人得到法律援助这一因素,必须按照在他们没有得到法律援助的情况下应该采用的方法行使他们的自由裁量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