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强行进入吗?

五、那不是强行进入吗?

毫无疑义,赖德犯了强行进入罪,这是违反1381年所通过的法规的。这项法规是从诺曼底语翻译过来的,它规定:

“从今以后,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入任何土地和房屋,但法律规定可以进入者除外:但必须是在非暴力和非聚众情况下以和平而从容的态度进入的。今后如有人违犯,必须受到监禁的惩罚。”

这条法律仍然包括在《成文法全书》里。赖德肯定违犯了这条法律。他是“强行”而“聚众”进入的;他对房屋占有者使用暴力,并进行恐吓(该案所用的词句)。这不是压迫、霸道和违宪的行为吗?这不正和铁匠开约翰·威尔克斯的办公桌的抽屉的情况是一样的吗?和扣留印刷工人六小时不也是一样吗?为什么陪审团不能像这些案子一样判赖德案以惩罚性赔偿呢?在赖德案中为什么陪审团不能说电机工人所说的话:“在英国你没有权利做这样的事情”呢?按照首席高等法官普拉特所定的原则判以赔偿金为什么就不能?(https://www.daowen.com)

“防止以后任何类似行为的发生呢?为什么就不能作为陪审团痛恨这种行为的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