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否犯有蔑视法庭罪?

三、她是否犯有蔑视法庭罪?

内务部提出起诉,控告哈曼小姐犯了蔑视法庭罪。法官帕克先生认为她犯了蔑视法庭罪。上诉法院支持他的判决。我说:

“哈曼小姐的辩解很简单:这些文件是在开庭时由她为原告指定的律师公开宣读过的。既然文件在法庭中宣读了,那么就变成了公开的消息。如果速记员把宣读的内容记了下来,并复印出来,那么世界上谁都可以利用。因此,为什么她就不能利用放在自己办公室的这些文件呢?”

当时我读了我的基本论点:(https://www.daowen.com)

“据说这个论点是霍尔斯伯里勋爵在‘斯科特诉斯科特案’[2]中所谈到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每一个法庭对国王的每一位臣民都是公开的。’因此,据说在法庭上公开宣读过的每一份文件均可被女王陛下的每一位臣民在法庭内外随时利用;即使不能被每位臣民利用,至少记者是可以利用的。但是文件曾经是保密的,而在法庭上一宣读就失去了保密性。文件所有人应该保留他对文件的版权。而任何被损坏名誉的人应该保留控告诽谤罪的起诉权。但是秘密文件的持有者失去了对泄密者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