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审判的黄金时代
2026年02月21日
二、陪审团审判的黄金时代
当我们讲到19世纪时,我们发现陪审团受到了比较文明的对待。他们不再为取得一致意见而挨饿或被扣押了,也不必坐在马车上兜圈子了。过去如果意见不一致——即使只有一人持不同意见,就不能作出裁决,必须重新审理。法官要尽量取得他们的同意,但是如果办不到,法官不得对陪审团进行威胁和逼迫。他得重新安排审判。如果在重新审理中意见仍然不一致,一般原告要撤回起诉。
不过在整个19世纪,陪审团在对所有案件的判决中仍然起着主要作用。不仅在刑事案件中,即使在民事案件中也是如此。以法律的眼光看,陪审员都是“懂道理的人”。他们都是户主。他们都是男性,都是中产阶级,都是中年人。他们的裁决代表着有正义感的人们。19世纪是陪审团审判的黄金时代。(https://www.daowen.com)
然而法官企图对陪审团实行更多的控制。有时他们通过使陪审团无案可判的做法来达到这个目的。有时他们说判决是不合法的,需要重新审判,以这种方法来控制陪审团。他们就法律问题向陪审团作出指示——对于这些指示陪审团必须执行。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办法。19世纪的审判与其说是“由陪审团审判”,倒不如说是“由法官和陪审团审判”。为了说明这一点,我要讲一讲当时的一些著名的案件——今天人们常常把它们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