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自由裁量权
2026年02月21日
一、他们的自由裁量权
在我们这个时代,是大臣提出法案。他们通过各自的部门来做这件事,而且往往给他们自己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对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可能是有益的。一个大臣反复对法院说:
“法律给了我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法院不能对此提出异议。如果我错误地行使了这项权力,我可在国会受到质问,但法院不得限制我。”(https://www.daowen.com)
这种论点在40年前很有道理。在战争期间和战后一段时间内的许多案件中,如果法律授予大臣以做某件事的权力,如果“他认为有必要”或“他认为合适”,那么法院就得认为法院无权对他做出的决定提出疑问。但是这些规定现在已经无效了。当一个大臣为了使当事人为新的电视播放特许状付更多的钱而声称他有权撤回一项电视播放特许状时,法院认为他误用了权力。当一个大臣声称有权让地方教育当局采纳综合学校,法院认为他不能强制实施。当一个大臣要求有权制止弗雷德·莱克(Freddie Laker),不让他的空甲列车飞越大西洋时,法院宣称,虽然大臣反对,空中列车仍应飞行。实际上它仍飞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