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般人不再适于当陪审员
上一段所讲的是所有公民都有资格当陪审员。我不同意这种观点。现在英国人已不再是一个单一民族了。他们是白人和黑人、有色人和非有色人。他们已不再有同样的行为标准。有些人来自这样一些国家:在那里,行贿受贿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那里,只要不被人发现,偷窃就是一种美德。他们已不再有同样的道德规范,他们已不再有同样的宗教信仰,他们不再遵守同一种法律。很多人公开蔑视法律,他们攻击法律的代表——警察,把他们骂成是折磨人的东西。他们不接受警察对他们的任何劝告。实际上现在每一位公民都有资格当陪审员出席审判,不管他是不是文盲,不管他受教育的程度多么低,不管他是否适于当陪审员。由于在这个社会上各种人都有,陪审员中很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是这个社会中有理智、有责任感的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