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会特写

三、国会特写

该案提出了一个特殊的问题:国会特写的地位是什么?一个记者在写特写时并没有概括所有的发言。他只选择了发言中他认为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一部分,于是就写了下来,使之给予国会以强烈的影响。如果特写写得公正而诚恳,意图是为有效地使读者了解到议员的发言对听众的影响,就应该给予特权。现在国会讨论的内容很多,时间很长,记者就不可能详加报道,也不可能提供所有发言人的姓名,甚至不可能概括主要的发言。当讨论包括一个特殊课题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问题的某些方面牵涉的公共利益会比其他方面多些。如报道人要使公众对所有程序有所印象,就必须允许他有所选择地写,并允许他的特写包括有关公共利益的事项。如果报道是对讨论作公正的介绍以向读者传达发生的事情,使他们了解到听众当时的反映,这就够了,用不着逐字逐句地报道。检验的办法是:如果国会议员问:“在讨论中发生了什么事情?请告诉我”,报道者的回答应是以文字向他提供的特写,由于他的记忆的关系,这个特写可能强调了一件事而忽视了另一件事。无论是在就餐时讲或在报纸上向广大公众报道,这种特写是特权所允许的。即使它中伤了某人,这也是特权所允许的,因为在讨论中,公共利益超过了个人的私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