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克的报告

六、科克的 报告

科克的声望的基础是他作为法律报告撰写人和法律评论家所写的著作。他的报告包括了40年的法律判例。他的报告和评论都是在1600~1616年发表的。它们都是用诺曼底—法语写成的,诉状是用拉丁文写的。他记下了案件和判决,此外还加了很多自己的注释。他的这些注释后来被认为与判决具有同样的权威性。他为学生用英文写了前言。我自己很喜欢他所用的那种语言风格: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学习更为宝贵了:无论对王子还是对臣民,没有什么比学习法律知识更好的了,对各个阶层、各种事业来说,没有任何法律知识(我说的是人类的)比英国的有关财产、土地或生命的普通法[8]更必不可少的了。”

后来,他曾提倡过我也十分赞赏的那种简朴的风格:

说话要讲究效果,平铺直叙、简洁,这应该成为法律这种职业的关键素质。华丽的辞藻和漂亮的修饰并不能使真理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