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颏颈粘连

二、颏颈粘连

(一)概述

颏颈粘连是指交通事故造成颈部或颈胸部皮肤烧烫伤,皮肤损伤瘢痕愈合,轻者仅影响外观,重者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饮食、吞咽等功能。

(二)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4.5.4 颈部损伤后遗症检验

4.5.4.2 颈颌粘连分度:

轻度:单纯的颈部瘢痕或者颈胸瘢痕。瘢痕位于颌颈角平面以下的颈胸部。颈部活动不受限制,饮食、吞咽等均无影响。

中度:颏颈瘢痕粘连或者颏颈胸瘢痕粘连。颈部后仰及旋转受到限制,饮食、吞咽有所影响,不流涎,下唇前庭沟并不消失,能闭口。

重度:唇颏颈瘢痕粘连。自下唇至颈前均为瘢痕,挛缩后,下唇、颏部和颈前区都粘连在一起,颈部处于强迫低头姿势。下唇极度外翻,口角、鼻翼甚至下睑均被牵拉向下移位,不能闭口和说话,发音不清,长期流涎不止,饮食困难。特别严重的唇颏颈胸瘢痕粘连,颈部极度屈曲,颈、胸椎后突,呈驼背畸形,不能仰卧,不能平视,不能闭口,终日流涎不止,饮食、呼吸都发生困难。

(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

B.20 颏颈粘连分度

a)轻度:单纯的颈部瘢痕或者颈胸瘢痕。瘢痕位于颌颈角平面以下的颈胸部,颈部活动基本不受限制,饮食、吞咽等均无影响;

b)中度:颏颈瘢痕粘连或者颏颈胸瘢痕粘连。颈部后仰及旋转受到限制,饮食、吞咽有所影响,不流涎,下唇前庭沟并不消失,能闭口;

c)重度:唇颏颈瘢痕粘连。自下唇至颈前均为挛缩瘢痕,下唇、颏部和颈前区均粘连在一起,颈部处于强迫低头姿势。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颈部或颈胸部皮肤烧烫伤外伤史。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

2.体格检查:可见颈部瘢痕或者颈胸瘢痕。严重者可见瘢痕挛缩,下唇、颏部和颈前区均粘连在一起,颈部处于强迫低头姿势。

3.颏颈粘连分度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20确定。

4.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颏颈粘连分度”降低的,以手术后实际情况评定伤残等级。

5.轻度颏颈粘连未做松解手术治疗,或者没有必要做松解手术治疗,按照“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的规定评定伤残等级。

6.鉴定时机:伤后12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