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体骨折的手术治疗

三、椎体骨折的手术治疗

(一)椎体骨折的手术治疗概述

椎体骨折的治疗方法有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椎体骨折手术治疗有一定指征,往往较保守治疗的严重。因此,本标准将椎体骨折手术治疗作为评定伤残程度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以脊柱骨折造成颈部和腰部活动的丧失作为评定伤残程度的依据往往造成争议。本标准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作了修改,也不能以脊柱骨折造成颈部和腰部活动的丧失引用附则评定伤残程度。

椎体骨折的手术治疗既包括开刀手术内固定,又包括微创手术、注射骨水泥等。(见图17-3)

图17-3 腰椎压缩骨折内固定术后的X线片

(二)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

附录A

A.2 脊椎压缩分度

A.2.1 Ⅰ度:椎体单纯压缩性骨折,且压缩程度小于椎体高度的1/3。

A.2.2 Ⅱ度:①椎体压缩超过1/3,但小于1/2;②椎体压缩不超过1/3,但伴有棘间韧带断裂、附件骨折。

A.2.3 Ⅲ度:①椎体压缩超过1/2;②椎小关节突骨折伴椎体脱位;③椎体粉碎性骨折。

A.2.4 Ⅳ度:椎体骨折伴有脊髓损伤,出现肢体或泌尿生殖系统功能障碍。

A.2.5 Ⅰ度为稳定型骨折,一般无需特殊治疗。Ⅱ~Ⅲ度为不稳定型骨折,可考虑行手术治疗,恢复期稳定性;若治疗不当,可能发展为Ⅳ度。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脊柱外伤史,伤后行脊柱骨折手术治疗。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颈项部或背腰部有手术切口的瘢痕。

3.影像学检查:术后复查的影像学片能够反映手术方法、内固定材料等。

4.影像学检查显示的手术方法与手术记录记载的手术方法完全一致。

5.鉴定时机:伤后180日以上。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