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肾切除

一、肾切除

肾切除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肾脏损伤而行肾脏切除术。根据肾损伤的组织无法修补而施行肾部分切除或全部切除。

肾脏损伤的手术适应证包括:①开放性肾损伤;②难以控制的出血;③肾粉碎伤;④肾盂破裂;⑤肾蒂伤;⑥合并腹腔脏器损伤;⑦严重尿外渗。

肾部分切除术:损伤限于肾的上极或下极无法修补者。

肾全部切除术:肾蒂伤或碎裂伤无法修复重建或合并伤危重,为争取时间抢救时才考虑肾切除。

肾蒂伤可用大隐静脉或脾动脉行血管重建,术野暴露不好可行肾离体手术,然后行肾自体移植术。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肾脏外伤史,并且行肾切除术手术治疗。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腹部可见手术瘢痕。

3.肾脏切除是否存在争议的,通过影像学检查可以查明肾脏是否切除,如CT、B超等。

4.孤肾行肾切除术后对人体的危害相当于双肾切除,按照本标准5.1.3的规定评定伤残等级为一级。

5.肾蒂伤行肾自体移植术是一种特殊的肾切除,因为肾脏的功能未受影响,可以比照一侧肾部分切除评定伤残等级。

6.鉴定时机:伤后12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