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尸体检验
2025年08月10日
二、传染病尸体检验
传染病尸体检验,在法医尸检工作中时有遇到,由于传染病的传染特点及其对人类的危害性,故应引起法医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既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也要防止传染他人。在进行尸体解剖时,除应按常规进行尸解外,关键做好劳动保护。
1.了解案情
要详细了解有关临床病史和个人生活史,分析是否可能患有传染病。
2.提前做好防护预案
对任何疑为传染病死亡的尸体进行法医学检验时,一定要做好有关防护准备工作。包括:①准备消毒器具和药品。②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检案条件,如有可能尸体最好搬运到条件较好的解剖室(通送风设备良好)进行尸检,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有关物品,如面罩、防护眼罩、防护衣等。③尸检工作人员要戴面具、防护眼罩、口罩、双层手套,穿长袖衣服并加穿一次性塑料或尼龙防护服。④尸检期间禁止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检验。⑤尸检后,尸检工作人员要彻底洗手、消毒;对用过的解剖工具、解剖台及地面等要进行彻底消毒;对所有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应送规定地点销毁;对尸体处理应用一次性塑料尸体袋包装,防止血液、体液污染地面和运尸工具。
3.操作规范
尸检者应精通业务,技术熟练,操作准确,动作轻柔,勿使液体及组织外溅,减少地面和空气污染,避免自身损伤;应尽量使用器械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取出病变内脏器官组织时要小心谨慎,取出后很快称重、测量大小、进行外表观察和检验后,可不切开,立即放入缸或桶内固定。若急等检验结果,可将标本放在盛有固定液的大缸或大桶内数分钟再切取小块组织检材固定、制片、镜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