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物证的作用

四、生物物证的作用

(一)确定侦查方向

现场生物物证是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获取证据的重要来源。由于个体与个体间或个体与物体间发生接触,常有血迹、毛发、牙齿、皮肤、精斑或唾液斑等遗留或脱落,这些生物物证往往是微量的,有时分布广泛,往往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生物物证所处的位置、形状、特征等,能够反映一定的案情。如现场上或当事人身上可能留下血迹,能为案件提供重要的线索。明确侦查方向,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使侦查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二)判断案件性质

案发现场遗留的生物物证的种类、分布及位置,有助于判断案件的性质。通过对现场以及各种生物物证的检验分析,能够初步判断案件的性质,如是自杀、他杀还是事故,是真实现场还是伪造现场,是第一现场还是第二现场、第三现场等。生物物证是查明案件事实和判断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

(三)去伪存真

生物物证所提供的信息,能使侦查、审判工作中许多问题得以解决,能够排除嫌疑,明确真相。生物物证的证明价值是经过严密、规范的科学检验来确认的,如当事人衣物上的血迹,经检验来确定是他人的血迹,抑或动物血、本人的血迹,则可作为排除相关嫌疑的依据。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违章的驾驶人由他人来冒名顶替时,他本人可能在现场车辆中因受伤遗留血迹、毛发、唾液等生物成分,尤其是血迹就更有说服力。通过对相关生物物证的鉴定,就可将违章嫌疑人与冒名顶替者区别开来。这些与案件有关的生物物质就成为物证,成为排除或认定相关人员的有力证据。生物物证具有客观性,在司法实践中,生物物证的客观性可以作为审查和鉴别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等其他证据的有效手段。现场的生物物证含有大量的信息,能够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对生物物证检验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对客观存在的物质进行科学的分析、解释,来证实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利于审查和印证相关当事人的陈述或口供,也有助于核实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四)种属认定或个体识别

常见于对案件中血液(痕)、毛、骨及组织碎块等生物物证,需首先鉴别是来自人体还是动物体,即进行种属认定。如果确定其不是来自人体时,往往需要解决系来自何种动物的问题,即进行动物种属认定,必要时还要解决动物血的个体识别问题,可为澄清案件某些情节提供依据。对无名尸体、碎尸块,甚至高度腐败尸体等检验中,在容貌难以辨认、身源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毛发、牙齿、骨骼以及组织碎块等生物检材的检验,来判明死者的身份。条件允许时,还可查明死亡原因和推断死亡时间。

植物在自然界分布非常广泛,种类繁多,且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某些案件中它们可能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物证。若善于发现和提取这些植物物证,认真收集相应植物样本进行检验,可为查找或确认作案现场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植物物证的鉴定,应首先解决植物物证的种属识别问题。

(五)认定致伤物

通过对相关现场遗留的某些物体上的生物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可以直接认定致伤物或工具。例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车辆本身作为致伤物,车辆撞击到人体时,在车辆的保险杠、发动机罩、引擎盖以及挡风玻璃上均有可能遗留有人体的生物成分(主要是血迹等),在被车辆碾压或卷入车底挤压时,在车轮或/和车辆底盘上可能遗留有血迹、人体软组织等生物成分。经检验可确认某车辆是致伤物。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成果、新技术和新方法的不断涌现,目前生物物证的检验方法主要有:①形态学(如骨骼、毛发、精液、花粉等的鉴定)方法;②血清学(ABO血型、MN血型、Rh、P、Le等血型系统)方法;③免疫学(种属来源鉴定、血型测定)方法;④生物化学(如血迹的预试验、确证试验、酶型的电泳分离和测定)方法;⑤分子生物学方法;⑥人类学及遗传学(如DNA分析技术、血液遗传学和皮肤纹理学)方法;⑦牙科学方法;⑧计算机技术等。目前主要用DNA分析技术对上述生物物证进行个体识别。DNA分析技术的迅速发展,实现了生物物证检验从排除到认定的飞跃。由定性到定量,在基因水平上研究生物检材的差异,精确度越来越高,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