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物证检材的提取

三、生物物证检材的提取

生物物证的检测方法有很多,特别是DNA分析可以对血液,各种载体上的血斑、精斑、混合斑、毛发、指甲、烟蒂、肌肉、骨骼等进行分析鉴定,还可对极微量检材,如烟头上的唾液斑、打斗中指甲上附着的细胞及强奸案男性阴茎上残留的女性上皮细胞进行DNA分析。可以说只要提取到人体上任何生物样品,均可进行DNA分析。因此,要求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力求仔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提取到的一点生物物证,就是案件侦破的有力证据。恰当的提取是检验的基础,如果提取不当,就会影响鉴定,甚至失去鉴定条件,起不到物证的作用。

提取的基本原则是:保证质量不变和必要的数量。现场勘查中提取生物物证,应有现场勘查见证人在场,提取前应进行拍照和记录。

(一)生物物证提取的操作规范

1.各种物证提取不能用手直接抓取,以防止污染,而应带一次性手套,用镊子提取。

2.不同物证之间、同种物证不同提取部位之间、同种物证同一部位样品之间应单个分别包装,互相不能污染;故提取现场生物物证时,勘查人员应尽可能地避免在案发现场频繁活动,在勘查中也应轻手轻脚,不能动作过大,以防止过多的活动破坏和污染现场的物证。

3.一个案件所有物证应统一包装在一个袋中;提取的各种物证应详细标记清楚名称、提取部位、状态、提取人、提取时间等,有条件的照相记录。

4.各种物证包装袋应密封,并有防止旁人打开的标示,以保证证据的可靠性。

(二)血液及血迹的提取

1.尸体血的提取;可以用注射器吸取心脏血1ml~2ml放入试管或玻璃瓶中,也可用脱脂纱布蘸取心血或创口处血,晾干制成血迹。必须避免将现场上远距尸体部位的血迹当作尸体血提取,以免发生差错。

2.现场血迹的提取;血斑多附着于物体的表面,如现场的地面、墙壁、家具、衣物、被褥及凶器上等。检查衣物时,应注意衣缝、口袋内侧有无血迹,对于鞋类,则应注意鞋底和鞋面的结合部,在检查刀和匕首等致伤物时,表面如未发现明显血迹,还应注意刀身与刀柄的结合部。现场上的血迹多为被害人的血;有时因搏斗,凶手受伤,血液也可能遗留在现场上。为了分析案情,研究作案过程,需要对现场各部位的血迹分别进行提取检验。现场上血迹的提取,可根据情况选用下列方法:

(1)血迹附着在较小、便于携带的物体上,如刀、斧、砖石、棍棒、衣帽鞋袜等,应连同载体一同提取。

(2)血迹附着在较重、不便或不能携带的物体上,可采取擦、刮、削、剪等方法提取。擦是用少许纱布,以生理盐水润湿,用镊子夹住将血迹擦取下来,适用于各种表面光滑、不吸水载体上的血迹,如木、竹、金属、玻璃、瓷器制品及水泥墙、地面等;刮是用小刀将载体表面血迹刮取下来,适用于土墙、砖瓦、白灰墙上的血迹;削是用小刀将载体表面的血迹连同薄层载体切削下来,适用于粗糙树皮、朽木上的血迹;剪是用剪刀将有血迹处的载体剪下,适用于被褥等较大纺织品上的血迹。

(3)血迹附着于沙滩细小沙粒上,可用镊子将附有血迹的沙粒一个个地拣取。

(4)附着在冰、雪上的血迹,可用纱布擦取或将血迹处冰雪置于纱布上,待融化后制成血迹,晾干提取。

(三)精斑的提取方法

现场应注意提取草丛、树叶或泥土上的可疑精斑。阴道内的精液,用脱脂纱布或棉球在阴道前庭部、穹窿部分别擦拭,取出晾干;会阴部、大腿上的精斑,可用擦拭方法提取;被褥上的精斑可以剪取;手帕、手纸、衣裤等较小物体的精斑应连同载体整个提取;沙滩沙粒、土块上的精斑可以拣取。

(四)唾液斑的提取方法

现场地面上的唾液斑、痰迹用纱布擦拭,晾干后保存。现场上附有唾液斑痕的烟头、果核等,应用镊子直接夹取保存。有些案件根据办案和对照检验的需要,必须提取有关人的唾液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有的可让其用水漱口后,将干净纱布放其口中,用唾液浸湿后取出晾干;有的可擦拭其饮水后的水杯上口边缘,取下残留唾液斑。

(五)毛发的提取方法

发现的可疑毛发,应全部提取,不加处理,保持原样。毛发要用镊子夹取,每一根或一组毛发应分别用纸折叠后置纸袋内送检。

(六)对照检材的提取方法

检验鉴定时,为防止假象干扰判定,采取的与检材进行比较对照的实验材料,称为对照检材。提取各种检材的同时,都必须提取相应的对照检材,主要内容包括:

1.载体无斑痕处对照检材。例如,提取衣服上的血迹或精斑,必须将斑痕周围无斑痕处载体同时剪取一部分;从载体上提取血迹时,应以同样方法在血迹附近提取适量载体作对照检材;等等。

2.以排除嫌疑或澄清事实为目的提取的对照检材。检验从现场上提取的毛发,应当提取当事人的阴毛或头发作对照检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