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七、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一)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Logemann(1991年)将吞咽动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口腔准备阶段,即食物经口至咽的通行;第二阶段为咽部运动阶段,即系食物经咽至喉,然后达食管的通行;第三阶段为食管阶段,即系食物经近侧段食管(食管上1/3横纹肌结构),下行至食管下2/3(平滑肌结构),然后通过下食管括约肌至胃。

食管损伤后遗留吞咽功能障碍,是因为吞咽功能的第三阶段为食管阶段,该阶段发生障碍,即造成吞咽功能障碍,主要由食管损伤后狭窄所致。

(二)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4.5.4 颈部损伤后遗症检验

4.5.4.5 吞咽困难:行食管镜或X线造影检查明确食道有无狭窄以及狭窄的部位和程度。(1)吞咽功能严重障碍,只能进食流质,且进食流质时仍感明显不适;(2)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食流质、半流质,不能进食软食;(3)吞咽功能受严重影响,只能进食流质、半流质、软食,不能进食普食;(4)吞咽功能受影响,虽能进食普食,但进食的速度缓慢且伴有明显不适。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食管外伤史,并行保守治疗或手术修补治疗。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等。

2.伤后出现吞咽功能障碍的症状。

3.体格检查:胸部可见手术瘢痕。

4.X线检查:口服碘油或钡剂造影X线检查可查明食管狭窄的程度和部位。

5.食管镜检查:确诊食管狭窄。

6.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是指摄食咽下有轻度问题,摄食时有必要改变食物的形态,如因咀嚼不充分需要吃软食,但是口腔残留的食物很少,不误咽。

7.鉴定时机:伤后18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