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残疾辅助器具

四、残疾辅助器具

辅助器具是指能够有效地防止、补偿、代偿、减轻或消除损伤、活动限制和参与限制,维持或改善残疾人机体功能的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其分为两类:用于个人医疗的辅助器具(包括用于改善、监控和维护个人医疗条件的辅助器具)和用于技能训练的辅助器具(包括用于增强个人体能、智力和社交能力的辅助器具);通俗地说,凡是能够有效减轻残疾影响,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器具,均属于残疾辅助器具。

常见的辅助器具为假肢和矫形器。假肢是指:用于整体或部分替代一个缺失或缺陷肢体的体外使用装置,又称假肢装置。矫形器是指:用于改变神经肌肉和骨骼系统的结构和机能特性的体外使用装置,又称矫形装置。其作用主要有:①功能代偿作用,如截肢患者装配假肢后可以行走、骑车、负重等。②功能补偿作用,如助听器能使具有残余听力的聋人重新听到外界声音等。③支撑和稳定作用,如坐姿矫正椅等矫正器具能帮助脑瘫儿童稳定坐姿。④预防/矫正畸形作用。如下肢矫形器能使膝过伸儿童的膝关节保持在正常功能位。⑤促进和改善功能作用,即借助辅具进行康复训练,通过运动疗法和作业疗法,使运动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如偏瘫患者运用训练辅具坚持康复训练,从而使因病减弱或缺失的功能可以得到改善和恢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