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腹壁疝

二、腹壁疝

腹壁疝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腹壁损伤致使腹壁薄弱或形成孔隙,腹腔脏器连同腹膜经腹壁薄弱处或孔隙突出而致。

腹壁疝临床表现:在腹壁发现包块突出,站立、用力、咳嗽时出现,平卧时可消失。肿块突出时病人有下坠感,伴有胀痛或牵扯性腹痛。如发生疝嵌顿或绞窄则出现腹痛、腹胀等肠梗阻症状和体征。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腹壁外伤史。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

2.伤后出现腹壁疝的临床表现,并且腹壁疝处与腹壁损伤关联。

3.体格检查:被鉴定人站立时可见腹壁包块,平卧时可消失。

4.难以手术修补是指腹壁疝已行两次手术治疗未能治愈。

5.鉴定时机:伤后18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