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心脏异物存留
心脏异物滞留是由胸部穿透性损伤所致,也有少数异物沿周围静脉被血流带到心脏。异物可滞留于心包腔或心腔内,也可浸入心肌。
心脏异物滞留一经确诊后,应作手术摘除术,但心脏滞留细小的异物,无症状者,可不予处理。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胸部有穿透性外伤史或周围静脉有开放性损伤史。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
2.伤后出现胸痛、气闷、心悸、呼吸急促等症状。有晕倒史,或感头昏,有低血压,似心包填塞症状。
3.细小的异物滞留于心脏,可不引起任何临床症状。
4.影像学检查:X线检查显示金属性异物和较大的非金属异物。CT扫描可确诊较小的异物。
5.超声心动图检查:也可发现心脏异物滞留。
6.鉴定时机:伤后21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