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与脊髓及神经损伤

七、脊柱与脊髓及神经损伤

(一)寰椎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配置Halo架或围领外固定辅助器具。Halo架亦称为Halo-vest架,是一种具有自控牵引功能的三维坚强颈椎外固定架,具有轻便安全、固定牢靠、复位率高的特点,具有牵引与固定的协同作用。可解决患者术后早期因颅骨长期牵引带来的卧床痛苦,利于早期康复。

b)骨折不愈合者可行融合术。

c)内固定器一般不必取出。

d)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二)齿状突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可行齿状突螺钉固定或寰枢内固定融合术。

b)骨折未愈合者可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内固定物一般不取出。

c)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三)枢椎椎弓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Halo架等外固定复位治疗;必要时行骨折内固定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四)寰枢椎脱位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牵引或外固定架复位后,必要时可行寰枢椎固定融合术,内固定器一般不必取出。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下颈椎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骨折压迫脊髓和脊柱不稳定者,可行椎管减压、固定、融合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颈椎脱位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可行切开复位、减压、固定、融合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七)颈椎间盘创伤性破裂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压迫脊髓者及脊柱不稳定者,可行椎间盘切除、植骨融合手术或前后路联合手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八)胸椎压缩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多选择PVP或PKP(PKP手术:又称经皮球囊扩张椎体成形术,也是一种脊柱的微创手术)治疗,脊柱严重后凸畸形者,可行切开复位、植骨、固定、融合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c)必要时行内固定器取出手术。

(九)胸椎爆裂骨折/胸椎安全带骨折/胸椎脱位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可行切开复位、植骨融合及内固定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c)必要时行内固定器取出手术。

(十)胸椎间盘外伤性破裂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压迫脊髓者需行手术减压、固定、融合手术治疗。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c)必要时行内固定器取出手术。

(十一)腰椎压缩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多选择PVP或PKP治疗。

b)脊柱严重后凸畸形者,可行后路切开复位、植骨融合及内固定术。

c)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十二)腰椎爆裂性骨折/腰椎安全带骨折/腰椎脱位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多行切开复位、植骨、融合固定手术。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c)必要时行内固定器取出手术。

(十三)腰椎间盘外伤性破裂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压迫脊髓者需手术减压。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c)必要时行内固定器取出手术。

(十四)骶骨骨折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骨折碎片压迫马尾神经,及骨盆不稳定者可手术治疗。

b)伴有脊髓损伤者行康复训练,必要时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c)必要时行内固定器取出手术。

(十五)尾骨骨折愈合后一般无特殊处理。

(十六)脊椎附件骨折愈合后一般无须手术治疗。

(十七)颈部水平脊髓损伤(四肢瘫)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手术治疗者,术后应带围领(如费城围领)保护3个月。

b)脊髓损伤直接并发症的治疗。

c)辅助排痰的措施。

d)需康复训练者,可配置辅助器具和必要康复器材。

e)伴有二便功能障碍者需要排便排尿护理及用品(包括排便护理和排尿管理,如间歇导尿用品、清洁导尿用尿包、尿失禁用品)。

f)必要时需配置协助其坐起或转移之器具(如轮椅、助行器等),根据临床情况确定。

g)高位四肢瘫(损伤平面在颈4及以上)伴有呼吸功能异常者,可定期使用呼吸辅助设备和接受必要的康复训练。

(十八)胸腰部脊髓损伤(截瘫)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手术治疗者,术后带胸腰骶支具保护3个月。

b)脊髓损伤直接并发症的治疗。

c)康复训练,可配置站立或行走的下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和必要的康复器材。

d)伴有二便功能障碍者需要排便排尿护理及用品(包括排便护理和排尿管理,如间歇导尿用品、清洁导尿用尿包、尿失禁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