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缺失、功能丧失
2025年08月10日
七、上肢缺失、功能丧失
上肢缺失、丧失功能是指因交通事故损伤导致一上肢缺失、另一上肢丧失功能。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上肢外伤,并且造成一上肢缺失、另一上肢丧失功能。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可见一上肢缺失,体表可见缺失程度;另一上肢三大关节活动度测量必须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相关规定进行测量,并且测量值明显小于正常值。
3.影像学检查:必须有伤后3个月复查的X线片。通过复查X线片证实骨折的存在,了解骨折愈合情况、肩关节结构是否破坏以及位置的关系。另明确肢体确定的部位。
4.如果上肢骨折行内固定术,往往在伤后6个月不能取出内固定,只要骨折已愈合,并且内固定存在不影响关节运动,在伤后6个月时即可评定伤残等级。否则,不能评定伤残等级。
5.鉴定时机:伤后180~27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