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及泌尿生殖系统损伤

五、腹部及泌尿生殖系统损伤

(一)腹壁闭合性损伤/腹壁开放性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愈合后,无须特殊处理。

b)无内脏损伤者不须特殊处理。

c)如合并腹壁疝需二次手术治疗;切除原瘢痕组织进行修补。

(二)肝脏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肝脏损伤造成肝脓肿、腹腔脓肿、胆道出血、胆瘘者需再次手术治疗。

b)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三)胆囊、胆总管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胆囊、胆总管损伤一期手术不能修补或造成胆瘘者需行二次手术治疗。

b)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四)脾脏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愈合后一般无须特殊处理。

b)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c)小儿脾切除术后,有发生暴发性感染的可能,可根据临床情况予以评定。

(五)胰腺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若出现胰瘘不能自愈者,可考虑再次手术治疗。

b)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六)肠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十二指肠损伤造成十二指肠瘘或狭窄、梗阻者多需二次手术治疗。

b)小肠损伤造成肠外瘘、吻合口瘘、吻合口狭窄者需二次手术治疗。

c)结肠损伤造成结肠瘘、狭窄、梗阻者多需二次手术治疗。

d)结肠造口术后或肠外置术后者多需二次手术。

e)造成直肠瘘、狭窄、梗阻者多需手术治疗。

f)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七)肾/肾上腺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肾损伤造成假性肾囊肿、肾周脓肿者常需手术切开引流。

b)肾性高血压者常需介入或手术治疗。

c)内分泌功能障碍者,行药物替代治疗。

d)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八)膀胱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膀胱损伤造成膀胱阴道瘘或膀胱直肠瘘需行再次手术治疗。

b)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九)尿道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尿道损伤造成尿道狭窄者多需定期尿道扩张治疗;

b)遗留尿道瘘者需进行再次手术。

c)特殊情况根据临床情况评定。

(十)阴囊损伤根据临床情况及临床评估意见评定。

(十一)阴茎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阴茎部分缺损(尚存部分有3cm以上者),可以满足基本的排尿和性功能,无须再行手术治疗。

b)阴茎大部分缺损或完全缺损,排尿、男性功能障碍者,视情况行阴茎再造手术。

c)视临床情况确定。

(十二)外阴、阴道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遗留阴道狭窄者根据临床情况行手术治疗。

b)遗留阴道瘘者需进行再次手术。

c)视临床情况确定。

(十三)子宫/附件损伤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愈合后(子宫/附件修补术)一般无须特殊处理。

b)内分泌功能障碍者,行药物替代治疗。

(十四)肠粘连以及肠梗阻后续诊疗项目如下:

a)必要时行粘连松解术治疗。

b)视临床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