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名尸体

一、无名尸体

不知姓名又一时无主认领的尸体,称为无名尸体。无名尸体的检验多见于人口流动度大、交通繁忙的城镇、车站、码头及江河湖泊,偶见于边远山区或野外荒地。

检验的目的任务除要解决一般法医尸解应解决的问题外,应重点注意发现个人特征,为査找尸源及认定死者提供线索和证据。

检验:注意尸体所处环境、位置,确定是否为原始现场;分别拍摄死者的全身和面部照片;除常规尸检项目和内容外,重点检查尸体外表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身长、体型、体重、营养及发育状况、有无畸形、残疾,发型、长度、颜色,脸型、肤色、眉、胡须、齿列、有无龋齿和义齿等;手足的职业特点、指甲长短和形状,唇、甲有无染色;皮肤有无文身、特殊瘢痕和其他病理改变的种类与分布特点;详细检查尸体及衣物的卫生状况,着装和饰物特征及随身所带物品等证明其身份的有关线索;解剖中应特别注意胃内容物的种类、性状及消化程度,器官有无寄生虫病,骨骼有无损伤及其部位和愈合情况;同时采集血液、毛发做血型测定和DNA分析,并留取指纹备作对比。

根据案情调查、现场勘察、尸体检验和辅助检验等综合分析,提出个人识别的依据、确定死因、推测死者的年龄和死亡时间并判断案件性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