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剖生理
脊柱位于背部中央,构成人体的中轴。幼年时为32或33块,分为颈椎7块,胸椎12块,腰椎5块,骶椎5块,尾椎3~4块。成年后5块骶椎长合成骶骨,3~4块尾椎长合成尾骨。椎体由前纵韧带、后纵韧带、黄韧带、棘间韧带和棘上韧带以及椎间盘和关节囊连结成24个运动节段。脊柱上端承托颅,胸段与肋、胸骨连接构成骨性胸廓,骶尾段与下肢带骨共同围成骨盆。脊柱的功能为椎管内容纳脊髓,保护胸、腹、盆腔脏器,支持体重,又可进行广泛运动。
除颈外椎骨由前方短圆柱形的椎体和后方板状的椎弓组成。椎体是椎骨负重的主要部分,内部充满松质,表面的密质较薄,上下面皆粗糙,借椎间纤维软骨与邻近椎骨相接。椎体后面微凹陷,与椎弓共同围成椎孔。各椎孔贯通,构成容纳脊髓的椎管。椎弓是弓形骨板,紧连椎体的缩窄部分,称椎弓根,根的上下缘各有一切迹。相邻椎骨的上、下切迹共同围成椎间孔,有脊神经和血管通过。两侧椎弓根向后内扩展变宽,称椎弓板。由椎弓发出的棘突1个、横突1对、关节突2对。在椎弓根与椎弓板结合处分别向上、下方突起,即上关节突和下关节突,相邻关节突构成关节突关节。
各椎骨间有椎间盘和韧带连接。椎间盘的上下界面有软骨板,外周有纤维环,中心为髓核。椎间盘的总厚度占颈、胸、腰段脊柱总长度的1/4左右,对脊柱的稳定性和灵活性极为重要。
1983年Denis和Cafee提出“三柱概念”,对理解脊柱损伤后稳定性的判断有较强的说服力,对指导临床治疗有重要意义。所谓“三柱”,是将整个脊柱划分为三条纵状结构:前纵韧带、椎体和椎间盘的前2/3为前柱;后纵韧带椎体和椎间盘的后1/3为中柱;椎后韧带、椎弓等复合结构为后柱。1984年 Ferguson进一步完善Denis的三柱概念(见图17-1),将前柱定为椎体和椎间盘的前2/3和前纵韧带;中柱为椎体和椎间盘的后1/3以及后纵韧带;后柱包括关节突关节和关节囊,棘间韧带和黄韧带。
图17-1 Denis脊柱理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