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2025年08月10日
一、定义
后续诊疗项目是指在原始损害的病情稳定或针对原始损害的治疗结束后,伤者仍遗留系统、器官或组织的功能障碍,为降低这些功能障碍而必需的后期治疗、康复以及残疾辅助器具配置等项目。
广义的后续诊疗项目包括二次手术、继续用药、康复、残疾辅助器具等。狭义的后续诊疗项目仅指病情稳定或治疗终结后必然发生的治疗项目和措施,是临床转归必然发生的、客观规律合理发生的治疗项目和措施,不含理论上可能发生的治疗项目和措施,亦不涉及对非必需的康复等医疗措施的评估。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实践中,产生后续治疗费的主要情形有:(1)受害人伤势尚未治愈,仍需继续治疗;(2)受害人伤势虽然治愈,但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为治疗而植入体内的钢板、螺钉等固定物;(3)受害人的伤势已无法根治,需要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4)受害人虽然痊愈,但要进行恢复器官功能的训练,从而发生康复费;(5)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需要进行整容,从而发生整容费。
经医疗终结、伤残等级评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后期医疗费评定;但对因有遗留症状、体征或异物,不继续治疗会使被鉴定人伤情加重或复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