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功能不全
(一)概述
心功能不全是在有适量静脉回流的情况下,心脏排出的血液不足以维持组织代谢需要的一种病理状态。心功能不全临床表现不一,按发生过程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按症状和体征可分为左心、右心和全心衰竭。心脏损伤、胸内大血管损伤或肺脏损伤均可致急性或慢性心功能不全,但导致残疾的是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心力衰竭病因未除去,或病人原有心脏病心功能状态恶化,均可引起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
(1)左心衰竭:主要表现为肺循环淤血和心排血量降低所致的临床综合征。左心衰竭分左心室衰竭和左心房衰竭。
①肺充血临床表现有呼吸困难(劳力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及肺水肿),咳嗽、咳痰和咯血等。
②两肺或两肺底部湿罗音,可有干罗音及哮鸣音。除原有心脏病体征外,可有左心室增大、心率快、心尖区有舒张期奔马律、肺动脉瓣第二音增强、交替脉、紫绀等。
③左心衰竭血流再分配时,早期出现夜尿增多。严重左心衰竭时心排血量重度下降,肾血流减少而出现少尿,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并有肾功能不全的相应表现。
④X线检查示心影增大,肺淤血征,叶间裂增粗等。
⑤有条件的可测定肺动脉压,肺毛细血管楔嵌压。
(2)右心衰竭:主要表现为以体循环淤血为主的综合征。
①体循环淤血临床表现有右上腹痛、沉重感、腹胀、食欲差、恶心、呕吐、少尿、夜尿相对增多等。
②紫绀、颈静脉怒张、肝大、肝静脉回流征阳性、下肢水肿,重者可有胸水、腹水、全身水肿。除原有心脏病体征外,心脏增大,心前区搏动增强或剑突下见搏动。三尖瓣区可有舒张期奔马律及相对三尖瓣关闭不全杂音。
③X线检查:心影增大,有时可见上腔静脉扩张及搏动。如单纯右心衰竭(肺动脉高压),则肺野较清晰。
④静脉压增高,压迫肝脏后则增高更显著。有条件可作血流动力学监测,如右房压、右室压舒张末期压、心排血量及血气分析等。
(3)全心衰竭:同时具有左、右心衰竭的临床表现。
(二)美国纽约心脏学会(NYHA)分级
美国纽约心脏学会(NYHA)分级一般将心功能分为四级,心力衰竭分为三度(按NYHA分级略加增补)。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不引起过度的乏力、呼吸困难或心悸。即心功能代偿期。
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日常活动即可引起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亦称Ⅰ度或轻度心力衰竭。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亦称Ⅱ度或中度心力衰竭。
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后加重。亦称Ⅲ度或轻度心力衰竭。
(三)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4.6.7 胸部损伤后遗症检验
4.6.7.5 心功能不全:明确有心脏损伤的基础,需与自身疾病相鉴别。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将心脏功能分为:(1)Ⅰ级,无症状,体力活动不受限;(2)Ⅱ级,较重体力活动则有症状,体力活动稍受限;(3)Ⅲ级,轻微体力活动即有明显症状,休息后稍减轻,体力活动大部分受限;(4)Ⅳ级,即使在安静休息状态下亦有明显症状,体力活动完全受限。
(四)《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
B.26 心功能分级
a)Ⅰ级 体力活动无明显受限,日常活动不易引起过度乏力、呼吸困难或者心悸等不适。亦称心功能代偿期;
b)Ⅱ级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明显不适症状,但日常活动即可引起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或者心绞痛。亦称Ⅰ度或者轻度心衰;
c)Ⅲ级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亦称Ⅱ度或者中度心衰;
d)Ⅳ级 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充血性心衰或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后加重。亦称Ⅲ度或者重度心衰。
注:心功能评残时机应以损伤后心功能稳定6个月以上为宜,结合心功能客观检查结果,如EF值等。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引起心功能不全的损伤病理基础,如直接损伤心脏,折断的肋骨刺入心脏;心脏附近器官损伤影响心脏功能,如气胸、血胸;远离心脏部位受伤,通过远达效应损害心脏;如腹部冲击伤可致心脏腱索断裂等。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让被鉴定人进行体力活动,观察其心跳、呼吸、脉搏及其他一般情况。
3.心脏彩超检查:正常情况下左室射血分数≥50%,右心室射血分数≥40%。若小于此值即为心功能不全。
4.心功能分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26确定。
5.需与自身疾病相鉴别。伤前心脏无疾病,伤后出现心功能不全,按照标准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伤前已有各种病因心脏病,且心功能已有不同程度损害,伤后的心功能不全症状加重的,须评定损伤参与度。
6.鉴定时机:以损伤后心功能稳定6个月以上为宜。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射血分数(EF)】
射血分数(EF)指每搏输出量占心室舒张末期容积量的百分比。心室收缩时并不能将心室的血液全部射入动脉,正常成人静息状态下,心室舒张期的容积:左心室约为145mL,右心室约为137mL,搏出量为60~80mL,即射血完毕时心室尚有一定量的余血,把搏出量占心室舒张期容积的百分比称为射血分数,一般50%以上属于正常范围,人体安静时的射血分数约为55%~65%。射血分数与心肌的收缩能力有关,心肌收缩能力越强,则每搏输出量越多,射血分数也越大。
正常情况下左室射血分数为≥50%,右心室射血分数为≥40%。若小于此值即为心功能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