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慢性骨髓炎
2025年08月10日
十四、慢性骨髓炎
(一)慢性骨髓炎概述
开放性骨折外界直接感染或者闭合性骨折由邻近软组织感染蔓延感染骨骼引起的急性骨髓炎,在炎症消退后,留有死骨、窦道和死腔时,转为慢性骨髓炎。
临床表现:慢性骨髓炎静止期可无全身和局部症状。有反复发作、局部红肿疼痛和发热畏寒史。由于软组织疤痕挛缩,可引起肢体屈曲畸形。患肢常较对侧粗大,局部皮肤色暗黑,有长期不愈合或反复发作的窦道。
四肢长骨慢性骨髓炎发生后,难以治愈,病程较长,并且影响肢体的功能。
(二)慢性骨髓炎分类
Cierny-Mader根据骨受累范围分类:
Ⅰ型:骨髓型骨髓炎,感染源位于骨内末下;
Ⅱ型:表浅型骨髓炎,有原发软组织病变,受累骨组织表面表露;
Ⅲ型:局限型骨髓炎,有边缘明确的皮质死骨形成,常兼有Ⅰ型和Ⅱ型的特点;
Ⅳ型:弥漫型骨髓炎,累及整个骨结构。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病史,并发慢性骨髓炎。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伤肢有软组织瘢痕形成,较对侧粗大,局部皮肤色暗黑,可有窦道。
3.X线检查:可见骨质增生、皮质增厚、密度增加,形成包壳,其内有死骨及死腔。
4.慢性骨髓炎病程超过1年。
7.鉴定时机:伤后365日以上。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