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足弓结构破坏

四、足弓结构破坏

(一)足弓结构破坏概述

1.足弓结构破坏情形

足损伤致跗、跖骨骨折愈合后足弓X线测量值背离临床医学足弓正常参考值和/或维持足弓功能作用的肌肉、韧带严重损伤(挛缩、毁损、缺失),谓足弓破坏。包括足损伤致扁平足、高弓足等,需注意与先天性变异、畸形相鉴别。

足弓结构破坏有两种情形,一是足弓骨结构部分骨折畸形愈合致使足弓结构破坏;二是足的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畸形、软组织缺失致使足弓破坏。(见图17-10)

图17-10 跖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2.足弓骨结构

足弓可分为内侧纵弓、外侧纵弓和横弓,三弓骨结构的构成如下(见图17-11):

(1)内侧纵弓由跟骨、距骨、足舟骨、第1~3楔骨和第1~3跖骨构成。

(2)外侧纵弓由跟骨、骰骨、第4、5跖骨构成。

(3)横弓由骰骨、第1~3楔骨、第1~5跖骨的基底部构成。

图17-11 足弓示意图

(二)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

4.11 足弓破坏

4.11.1 影像学检验方法

影像学检查推荐足弓X线摄片。摄取站立(生理负重)下双侧足部X线水平侧位片,投照方法是站立位(双足平立)水平侧向投照,中心线对准外弓顶点,球管距胶片90~180cm(改良横仓氏法)。

4.11.2 足弓测量

4.11.2.1 以距骨头最低点为原点,分别向跟骨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及第1跖骨头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各作一直线,测量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夹角,为内侧纵弓角。

4.11.2.2 以跟骰关节最低点为原点,分别向跟骨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及第5跖骨头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各作一直线,测量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夹角,为外侧纵弓角。

4.11.2.3 以第1跖骨头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为原点,分别向第1跗跖关节最低点及跟骨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各作一直线,测量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夹角,为前弓角。

4.11.2.4 以跟骨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为原点,分别向跟骰关节最低点及第5跖骨头与水平面接触最低点各作一直线,测量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夹角,为后弓角。

4.11.3 影像学认定原则

足弓测量及足弓破坏的认定应行双侧足弓对照摄片。当一侧足部损伤时,与健侧比对结合相关文献所载正常参考值,判定伤侧足弓破坏程度;当双足损伤时,比较正常参考值,判定足弓破坏程度。

附录A(规范性附录)

A.7 足弓测量正常值

A.7.1 内侧纵弓正常参考值:113°~130°。

A.7.2 外侧纵弓正常参考值:130°~150。

A.7.3 前弓角正常参考值:13°以上。

A.7.4 后弓角正常参考值:16°以上。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足部外伤史,是造成足弓破坏的损伤基础。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两侧足弓形态不一致。如软组织损伤导致足弓破坏可见:①瘢痕挛缩致使足畸形;②足毁损失去正常的形态;③软组织缺失。

3.X线检查:了解跗、跖骨骨折愈合情况。

4.足弓测量:须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4.11所规定的方法通过X线摄片测量足弓,并且测量值背离临床医学足弓正常参考值。

5.足弓结构破坏程度的区分:

(1)足弓结构完全破坏: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完全破坏,包括缺失和功能丧失。

(2)足弓结构部分破坏:指足三弓的任何一或二弓的结构破坏。

6.鉴定时机:伤后180~24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