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检验的设备和材料

四、尸体检验的设备和材料

(一)尸体解剖室

尸体解剖室应设在方便尸体的搬运和保存的地方。解剖室应明亮、通风,而且照明及器械设备齐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尸体解剖室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法医工作的特殊性,有些尸体因条件限制(如交通不便、高度腐败、开棺等),也只能就地在荒野、山坡、水边进行。

一般尸体解剖室的设备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尸体解剖室应设在光线充足、空气通畅、地方干爽、尸体搬运方便的地方,一般应为独立建筑;

(2)解剖室设置尸体解剖台,并安装自来水管和排污水管相连接的出水口;

(3)解剖室应设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及用作消毒的紫外线灯;

(4)解剖室地面应以水泥或水磨石地板为宜,四周墙壁镶以白瓷砖,以利于清洁消毒;

(5)有条件的应附设尸体解剖预备室,有保存解剖器械和防护服的器械柜及更衣柜。

(二)常用解剖器械

1.解剖刀类大脏器刀、小脏器刀、脑刀、肋骨刀;

2.剪刀类圆头手术剪、尖头手术剪、眼科剪、肋骨剪、有齿镊、无齿镊、骨剪、肠剪、指甲剪;

3.锯类板锯(细齿锯)、电动开颅器、脊柱锯;

4.血管钳类骨钳(备取小块骨)、弯血管钳、直血管钳;

5.凿类窄刃或宽刃凿、丁字凿;

6.手套类乳胶手套、纱手套、胶皮手套;

7.其他锤子、钢尺、卷尺、不锈钢勺、注射器、量筒、天平、秤、舀勺、注射针头及穿刺针头、缝针及缝线、探针、放大镜、手术衣和手术帽、纱布和脱脂棉、试管和吸管、 不同规格的塑料袋、瓷盆、指纹捺印盒和指纹捺印纸。

另外,滑石粉、海绵、塑料围裙、酒精灯、一次性注射器等也是常备品。如有可能,尸检室应配备有照相机、摄像机,以便在特大案件和纠纷的尸检中将尸检全过程录像或对尸检过程中发现的内脏器官损伤、病变等进行即时摄影。在藏尸室内配备有冷藏设备,以备存放尸体。并要准备一架有滑轮并可放担架的推床,以运送尸体。床面应与解剖台同高,便于抬放尸体。

(三)常用固定液

固定剂有简单固定剂和混合固定剂之分。法医实际工作中常用的固定剂多为简单固定剂,其中最常用的为甲醛。甲醛含量为35%~40%(一般是37%)的水溶液,也加入10%~15%的甲醇防止聚合,具有防腐作用。如果单纯用福尔马林作保存液,浓度为5%~10%,个别情况可用15%。具体浓度的大小以标本的大小而定,原则上小标本浓度小,大标本浓度高。不过常用的保存液大致与固定液相同,主要是福尔马林、酒精、甘油以及这几种药物按比例配制制成的各种混合液。

另外,乙醇(酒精)也可用作固定剂。作为固定剂的酒精浓度应为95%,酒精对标本有收缩和硬化作用,组织在高浓度的酒精中留置过久,会发脆,也使组织严重收缩。若仅为保存,70%的酒精可较久地保存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