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肢短缩畸形
(一)下肢短缩畸形概述
下肢短缩畸形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股骨骨折或胫腓骨双骨折畸形愈合造成下肢长度变短。下肢骨折致缩短畸形分为真短和外观的短缩,前者是下肢肢体长骨骨折重叠愈合或者长骨部分缺失所致,后者是由于该下肢关节固定成一定角度畸形。下肢缩短畸形引起的后果主要是肢体的不等长,若肢长在2cm以上时,跛行较明显。若肢长相差在5cm以上时,则无法自行矫正。(见图17-8)
图17-8 双下肢全长X线片
(二)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4.10.8 肢体长度的测量:(1)上肢全长度,测量从肩峰至桡骨茎突或中指指尖的距离;(2)下肢总长度,骨性长度测量从髂前上棘至内踝下尖的距离;表面长度测量从脐至内踝下尖的距离。
测量四肢长度时应注意:(1)伤肢与健肢放在相同对称的位置;伤肢测得长度与健肢长度相比;用同一骨性标志测量。(2)选择骨突出点,用圆珠笔划出。测量时避免皮肤移动。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股骨或胫腓骨双骨外伤史,并且骨折畸形愈合造成下肢短缩畸形。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可见跛行,下肢长相差越大,行走跛行越明显;下肢体测量须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4.10.8的规定进行。
3.技术规范规定的下肢测量方法易产生误差。如重新鉴定时,可拍摄双下肢全长X线片,直接在X线片上测量双下肢长度。
4.真正短缩畸形肢体可保持在同一水平线;外观的短缩畸形肢体存在成角畸形,关节不能伸直。
5.儿童下肢骨折愈合可致患肢较健肢长,通常不评定伤残等级,因为可以自行矫正。
6.鉴定时机:根据损伤原因确定,股骨颈骨折为伤后365日,股骨粗隆间骨折为伤后270日,股骨干骨折为伤后300日,胫腓骨骨折为伤后18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