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

二、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

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输尿管部分缺失,输尿管无法直接与膀胱连接,须用肠道代替缺失部分的输尿管,也称为肠道代输尿管术;或者行肾脏自体移植术弥补缺失的输尿管。如不及时手术,往往严重者影响肾脏功能。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输尿管外伤史,并造成输尿管缺失。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

2.已行肠道代输尿管术、肾脏自体移植术等。

3.体格检查:腹部有手术瘢痕。

4.必要时行输尿管顺行性造影术,明确手术后的输尿管代替术后的情况。

5.如果因输尿管缺失造成该侧肾功能障碍,应当以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和肾功能障碍分别评定伤残等级。

6.鉴定时机:伤后15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