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爆炸伤的特点

四、爆炸伤的特点

(一)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区分

1.炸碎伤

炸碎伤处于或接近爆炸中心时出现此种损伤。其基本特征是人体组织粉碎、缺损,轻者造成肢体离断及局部组织缺失;重者使躯体,甚至全身粉碎。残存躯体损伤的皮缘内卷,多呈角状、皮瓣状、锯齿状断开,骨质多呈粉碎性骨折。有时可见残存部分头颅或躯干,内部器官已粉碎飞溅他处。根据爆炸能量的不同,组织碎块飞溅的范围有大有小。事件发生后,仅能收集到一些头皮、皮肤、部分脊椎和盆骨、部分四肢和肌肉块,多数内脏难以检到。

2.炸裂伤

炸裂伤距爆炸中心较近处可出现此种损伤。其基本特征是人体组织的撕裂,但无组织缺损,其离断组织和躯体可以拼凑复原,炸裂伤创口周缘或断端有撕裂或撕断征象。它常位于炸碎伤的外侧,或有的尸体上只有炸裂伤而无炸碎伤。炸裂伤散在分布,其中有些裂创内嵌有金属片、木片和衣服碎片。

3.内脏伤

在爆炸伤中,体表损伤和内部损伤可以很不相称。在爆炸附近的人可以发生严重甚至致命的内脏损伤而无明显的体表损伤。在这种损伤中主要的临床表现是:原发性和继发性休克、脑震荡、肺损伤、耳聋和精神神经障碍。因为体表损伤不明显,肺的损伤常被忽视。如果爆炸当时不死,肺损伤可表现为咯血、实变、大块肺不张、气胸、血胸及肺气肿。迅速的气流变化作用于胸壁,可使肺组织发生多发性出血灶。骤然的、极度的气压改变,能将肺内空气完全驱出或吸出,以致发生双侧性大块肺不张。爆炸所致肺裂创可继发间质性肺气肿,肺表面可见大小不等的囊泡形成,有时还可发生气胸或血胸。爆炸所致内出血不一定限于肺,有时肠胃道黏膜也见严重出血。颅内出血也不少见。在爆炸中心,人被猛烈地摔倒在地,以致头部受伤,产生广泛的脑组织破坏。

颅腔是一个比较不能受压的密闭腔,当气压骤然升高时,造成颅腔与身体其余部位的压力差,以致身体其他部位的血液迅速涌向颅内,这可能亦为某些颅内损伤的机制之一,气压的改变常引起鼓膜破裂,单侧或双侧,伴有或不伴有出血。如爆炸发生于有限空间之内,则爆炸时燃烧产物尚可引起窒息或中毒,但一般少见,并且爆炸所致机械性损伤往往掩盖了其他的作用。

(二)根据物理损伤特点区分

一般分为爆破伤、炸药喷射伤、抛出物或弹片的射入伤、冲击波(气浪)冲击伤。

1.爆破伤

爆炸时,爆炸生成物直接对人体发生粉碎性破坏作用。人体可被炸得四分五裂。这种损伤表现为:离断和粉碎肢体组织,形态不一,大小不等,数量较多。损伤区内组织严重破碎坏死,骨骼多呈粉碎性骨折。

2.炸药喷射伤

炸药喷射伤主要由于爆炸瞬间,炸药释放的大量热能及一些未爆炸而燃烧的炸药碎屑、可燃气体、液体,作用在裸露的人体表面,对皮肤造成不同程度的烧伤,在烧伤区中心可见明显的点状坏死,烧焦变黑,其周围出现红肿和水泡,深度一般能达皮下,有时能在烧伤区周围可看到黄褐色或黑灰色烟晕痕。

3.爆炸的射入伤

主要是由爆炸的抛出物(如布屑、棉絮、木块、炸药包装物碎片等)以很快的速度射入体内造成的创伤。该伤出现在人体的一个侧面上,形成大小不等的形态,深浅不同的射入孔。一般射入伤很少有贯通现象,射入物均存在于体内。该伤周围很少有其他损伤,界限比较明显。射入伤均有严格的万向性,因此,从该创伤可判断出:被害者在爆炸时的位置以及被害者当时的姿势,爆炸的弹片对人体也能造成射入伤,由于弹片速度较大,形状不规则,通过人体组织时动能释放快,故弹片射入伤的特点是射入孔大、不整齐、组织破坏大、污染重,而且由于炸弹爆炸时,常激起泥土、砂砾、木片等,使之成为继发性抛射体,可造成更广泛的损伤。在进行检查时,要注意弹片射入伤与枪弹创的区别。

4.爆炸的冲击伤

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将人体抛起,甚至把衣物冲击成条状撕裂,冲击伤有外轻内重损伤内脏的特点,这是由于爆炸冲击波的超压和负压所造成的。这种作用最容易使含气体的肺组织和听觉器官损伤,中度冲击波可致肺泡、鼓膜破裂。出于冲击波的惯性作用和高压抛掷作用,可造成软组织和内脏器官不同程度的破裂和出血,也可能造成骨折,类似于自高处跌落的损伤,有些受到冲击伤的被鉴定人,外表检查无明显损伤或者只有轻微的口鼻出血,而内脏损伤可能较为严重,伤情因此发展迅速,危及生命。检查活体爆炸伤时,常见的是射入伤、冲击伤及炸药喷射伤。

5.抛坠伤

抛坠伤即摔伤,其损伤程度与特征依据爆炸能量的大小、人体体重以及现场环境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一般情况下,抛坠伤具有坠落伤相同的基本特征。继发性损伤主要由于爆炸致建筑物或其他物体倒塌所致的挤压伤,以及爆炸引起火灾所致的烧伤或窒息等。

6.烧伤

烧伤发生在距爆炸中心较近处,人体面对爆炸中心的一侧。烧伤多发生于头、面部等裸露部位。毛发(头发、眉毛、睫毛和胡须等)常发生烧焦、卷曲变形,体表烧伤可达Ⅰ~Ⅲ度;有的爆炸常可造成人体大面积烧伤,严重时烧焦炭化,皮下组织呈蜂窝状。烧伤区常有烟灰或火药残留物附着,其颜色和炸药种类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