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理性讲解
2025年11月07日
五、演绎推理性讲解
演绎推理性讲解的特点是以一个概念或定义为前提,以事件或所观察的资料为依据,通过解释推理或预测推理得出结论。演绎推理的一般形式是三段论法,即以一个前项、一个中项和一个结论来表示。
在体育教学的实践中,教师运用演绎推理讲解得出的结论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能使学生加深对技术动作概念的理解,增强结论的可信度;能够培养学生正确的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在运用演绎推理讲解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学生必须掌握作为大前提或推理过程起点的抽象概念或定义。第二,学生必须能够把观察到的或记忆中的事实与运用演绎推理性讲解说明后转身动作的技术概念来举例,首先要使学生懂得将已有的抽象概念联系起来。
案例4-6:
教师在运用演绎推理性讲解说明后转身动作的技术概念时,首先要使学生懂得翻正反射这一抽象概念。当人体头部的位置发生扭转时,会反射性地引起全身肌肉张力的重新调整,上体先翻正,然后腰骶部也跟着转过来。如果学生不知道翻正反射的概念,那么推理的大前提就不存在,教师就无法运用演绎推理去讲解并得出后转身动作的技术概念。因此,教师在运用演绎推理时,一定要考虑学生是否已经掌握成为大前提的抽象概念是十分重要的。其次,要使学生把从电视或其他传媒中观察到的人体转体的动作(跳水运动员的转体动作)、教师或学生的后转身示范动作与翻正反射概念联系起来。获得概念和观察所得的事实后,教师就可以进行从抽象概念到形成结论的推理实践。比如,对后转身动作的推理讲解为:
大前提:人体具有翻正反射的机制。
小前提:后转身动作要求身体完全翻转。
结论:做后转身动作时,头必须率先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