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东兰县志(1986—2005)》(简称本志)是1994年出版首部《东兰县志》(简称前志)的续修本,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真实地记载志书断限内东兰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状况。
二、本志上限一般为1986年,下限一般至2005年,少数事件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志前设东兰县地图,照片专辑,《东兰县志(1986—2005)》编纂委员会、编辑部、审稿单位及人员;志首置序、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中设28个分志(称篇),各篇以章节体结构为主,节下为条目体;后设附录、索引、编后记。各篇章有插图(照片),表随文设置。
四、本志纪年方法。清代以前用朝代帝王年号,并括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使用民国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使用公元纪年。
五、东兰县地处大石山区,是国家级贫困县,红水河大化岩滩电站淹没区,特设“扶贫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等篇章,以尽详述。(https://www.daowen.com)
六、本志记载人物有一定的标准。人物篇设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记载人物。人物篇以外以事系人记载人物,中共东兰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各部委办局(正科级单位)正职领导、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正职领导在各有关篇章随机构记载。
七、本志行文以第三人称记述,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事写人述而不论。用字、标点符号、数字用法和计量单位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机构、会议、文件等名称首次出现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以后使用简称。
八、不同时期的团体、机构、职务、行政区域等名称,均用当时名称。历史地名使用当时名称时括注志书下限时名称。
九、本志资料主要由各部门单位提供,部分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辑人员调查、采访,经考证鉴别后采用。志中引文和重要资料注明出处,一般资料不注明出处。